北海市铁山港区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20〕1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18〕19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培训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和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是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提升内生动力,促进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对我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雨露计划对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的重要性,发挥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干部和贫困户结对帮扶干部的作用,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雨露计划扶贫培训的积极性。
二、目标要求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扶贫培训和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20〕14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好我区2020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落实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两后生”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补助,确保精准补助、应补尽补。
三、雨露计划补助对象
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和2015 年退出户)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四、补助条件和标准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20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不含当年本科预科新生)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未脱贫户和2016年以来脱贫户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属于2014年和2015 年退出户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
(二)职业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20年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符合补助条件。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属于未脱贫户和2016年以来脱贫户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属于2014年和2015 年退出户的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9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属于未脱贫户和2016年以来脱贫户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属于2014年和2015 年退出户的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1200元。
(三)短期技能培训
1.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16-60周岁的青壮年劳动力均可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培训班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天,分理论授课和实践技能培训,培训具体时间按职业工种规定的课时安排。扶贫部门按每人每期30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人数以考取职业资格证的学员数为准。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主要用于培训费(含管理费、教师课酬、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耗材费、教室租用费)、学员伙食费、住宿费、前往企业就业交通费、考证费、误工费等,其中误工费按30元/人·天计发,由培训机构发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
2.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每人可申请一次性奖励800元。同一人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不列入奖励范围。
职业资格证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的为准。
(四)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可获得50元/人·天的补助。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200元,高级职称每半天300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3小时。培训资料、场地按实际产生费用计。
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参训学员的补助)不得超过100元/天。创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模式补助,人均培训经费成本不得超过100元/天。
五、补助流程
(一)学历教育(含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
国开办司函〔2018〕28号文件明确:“各地要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学籍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2019年起,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情况进行通报,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
具体流程为:自治区扶贫办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提取标注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按户籍地将名单发到各区→各区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督促学生于6月1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0日前(秋季学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1)或(附件2)送村委→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附件3)(附件4),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区扶贫移民局→区扶贫移民局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天,公示结束后审批→区财政部门在2019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31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符合补助条件的本科新生在12月10日前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获得一次性补助。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系统中标注的学生,由帮扶干部督促学生按时提供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会审核汇总,交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区扶贫移民局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二)短期技能培训
1.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具体流程为:区扶贫移民局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学员填写培训审批表(附件5)→区扶贫移民局审核、公示(按学历教育公示形式公示10天)、审批→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学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提供培训证明材料(包括培训协议书、当期培训方案、参训学员名册、培训审批表、日常考勤签到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现场照片)到区扶贫移民局,区扶贫移民局按获得职业资格证人数核算培训经费并提出审核意见→区财政部门划拨培训经费到培训机构→学员凭职业资格证到培训机构签领培训误工补助。
2.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具体流程:按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向区扶贫移民局提交纸质申请审批表(附件6)、职业资格证、农户一折(卡)通复印件→区扶贫移民局审核、公示(按学历教育公示形式公示10天)、审批→区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具体流程:承培单位或承培人(含区扶贫移民局社会扶贫股)持培训方案向区扶贫移民局提出培训申请→区扶贫移民局审批→承培单位或承培人组织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学员签领培训补助(附件7)→承培单位或承培人向区扶贫移民局提交培训相关材料(包括培训方案、培训申请及批复、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区扶贫移民局进行审核→区财政部门把学员补助发到农户一折(卡)通,课酬发到授课老师银行账户。
六、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一)核准学生在校就读情况。 各行政村要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有学籍信息的学生名单,及时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对标注有学籍信息但实际已不在校就读的学生,注明学生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原因,并将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我区扶贫移民局。
(二)压实帮扶干部联系贫困生责任。桂扶领发〔2016〕10号文件明确,帮扶干部要跟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是否享受有关政策,联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得到扶贫助学政策扶持。对因帮扶干部未及时核准帮扶户学生在校就读情况,造成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未获得补助或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获得补助的,要依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按时足额发放补助。做好雨露计划学历教育精准补助、应补尽补、限时补助工作。为确保我区雨露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户,请补助审核发放流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工作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材料的上报等工作事宜。
(四)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应补尽补政策家喻户晓。各乡镇扶贫部门要发挥帮扶干部、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各乡镇及行政村落实宣传扶贫培训等工作中,请将建档立卡贫困计生家庭、残疾人家庭、党员家庭、烈士家属等特殊群体纳入扶贫培训优先考虑对象。
附件:1.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2.非在校生确认书
3. 区 镇 村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汇总表
4. — 学年 季学期学历教育补助名单及资金发放汇总表
5.短期技能培训审批表
6.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审批表
7.2020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补助和教师课酬签领表
8.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学籍比对情况的通报
附件1
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
兹确认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广西 县(市、区)人,现在 (学校) 级 专业学习,学历层次 (请选择:A.中职;B.中职—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C.高职;D.全日制本科),学号 ,学制 年。
本确认书由帮扶干部出具,或由帮扶干部委托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出具,帮扶干部和被委托人对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帮扶干部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帮扶干部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非在校生确认书
兹确认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 人,但因 原因,不具备申请
“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条件。
本确认书由帮扶干部出具,或由帮扶干部委托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出具,帮扶干部和被委托人对确认书的真实性负责。
帮扶干部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帮扶干部联系电话:
学生或家长(代)签字(并按指模):
年 月 日
附件3
县 乡(镇) 村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
贫困户学生汇总表
序号 |
学生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就读学校 |
学历层次 |
入学时间 |
帮扶干部 姓名 |
帮扶干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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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意见: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①以行政村为单位汇总。
②“学历层次”对应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的选项填写。
附件4
- 学年 季学期学历教育补助名单及资金发放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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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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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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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学生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就读学校 |
专业 |
学制 |
入学时间 |
家长姓名 |
补助拨付账号 |
补助资金(元)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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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开户名 |
农行卡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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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教育(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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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学历教育(高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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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业学历教育(中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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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扶贫巾帼励志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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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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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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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短期技能培训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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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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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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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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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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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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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县 乡 村 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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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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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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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承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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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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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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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扶贫移民局意见 |
1.是否扶贫对象( ):A.是当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B.是已经脱贫尚在继续扶持期内的扶持对象; C.不是扶贫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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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 ):A.是;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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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扶贫移民局(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6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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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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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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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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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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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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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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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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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县 乡 村 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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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主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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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承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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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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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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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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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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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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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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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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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一折(卡)通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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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扶贫移民局意见 |
1.是否扶贫对象( ):A.是当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B.是已经脱贫尚在继续扶持期内的扶持对象; C.不是扶贫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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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 ):A.是;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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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A.是;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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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在校学生( ):A.是;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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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证书是否可在网上查证( ):A.是; B.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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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扶贫移民局(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件7
2020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学员补助和教师课酬签领表
县名: 培训单位: 培训班名称: 培训时间:
一、学员补助签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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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名 |
村(屯)名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是否易地 扶贫搬迁户 |
培训时间(天) |
补助金额(元) |
农户一折(卡)通户名、开户行、账号 |
联系电话 |
学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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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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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称 |
授课时间 |
授课内容 |
课酬(元) |
银行账号 (户名、开户行) |
联系电话 |
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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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分管领导签字:
主办单位: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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