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北海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审办发〔2020〕3号)要求,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3月31日,铁山港区审计局派出1个审计组、8名审计人员,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470.20万元财政资金,延伸审计了铁山港区卫生健康局、铁山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等政府机构和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现特此报告
北海市铁山港区审计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