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铁教〔2019〕82号
关于同意筹设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川江鑫光幼儿
园的批复
庞家玲女士:
你送来的《申请筹设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川江鑫光幼儿园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查,你申请筹办的幼儿园符合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和需求,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意你筹设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川江鑫光幼儿园,园址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川江村委会彬嵩村。筹设期间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遵照相关规定筹建,筹设期不能超过三年,逾期应当重新申请。
2.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和刊登广告。
3.筹设期间,必须按照幼儿园的设置标准,认真做好幼儿园的各项建设工作。
4.项目建设完工后,达到幼儿园办园标准的,再按程序向我局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特此批复。
2019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公开
北海市铁山港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