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晓宁 通讯员 梁新伟)在疫情防控期间,铁山港区法院防控工作不放松,审判业务不停歇。3月11日,该院通过网上庭审系统,与铁山港区检察院、市第二看守所视频连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平、周某、廖某胜涉嫌寻衅滋事案。
当天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开始,被告人周某平在其所租的铁山港区某市场铺面附近摆设临时摊位,向摊贩强行索要“摊位费”。2010年至2014年,由其妻子郑某珍(已故)负责收“摊位费”。2014年至2019年,由被告人周某(周某平女儿)、被告人廖某胜(周某平女婿)负责收“摊位费”,两人收钱后最终交给周某平。经统计,周某平等人共强行索要陈某艳等10余名摊贩“摊位费”40万余元,其中,2014年至案发,共强行索要“摊位费”35万余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云间”庭审过程中,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洪亮,效果良好,公诉人及被告人表述意见均未受到空间距离的影响。法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依法作出判决。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持续加强互联网在线庭审力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便民诉讼服务,全力推进互联网庭审常态化,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